德益世为香港花生贸易商提供130万美元的保理融资额度

德益世国际保理近日宣布,与香港一家花生贸易商达成合作,为其提供额度达130万美元的出口保理融资

该贸易商与全球客户保持牢固的合作关系,将利用德益世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实现业务扩张的目标。凭借五十余年的贸易经验,该公司已建立强大的市场声誉,并与多家银行维持合作关系。虽然遭遇买家延期付款和供应链中断等难题,该公司依然能保持资产负债表健康。不过,为进一步强化流动性,弥补账期延长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,该公司需要替代性融资机构的支持。德益世提供的保理服务能实现资金即时周转,帮助该公司从应收账款中释放所需现金,并及时向供应商付款,从而领先于竞争对手。

“德益世的费率具有吸引力,审批程序高效,还额外提供信用保护,这些都令我们的融资解决方案成为客户的最佳选择。客户公司规模如此之大,我们很荣幸能满足其需求,并期待成为长期合作伙伴,支持公司的发展,”德益世国际保理远东区域商务董事Dickson Au表示。

关于德益世

德益世国际保理成立于2000年。集团总部在德国,在孟加拉、保加利亚、中国大陆、中国香港、匈牙利、冰岛、印度、巴基斯坦、秘鲁、土耳其、阿联酋、和美国等地设有办事处和分支机构,网点遍布全球。德益世将融资、信保和收款融入一套贸易融资产品,为全球出口商和进口商带来精简、灵活和一流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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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追索权保理和有追索权保理的区别?外贸出口企业如何选择?

无追索权保理和有追索权保理是两种不同的保理融资方式,主要区别在于应收账款买方(债务人)不支付时,保理公司是否有权向企业(卖方)追讨未支付的款项。这两种保理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尤为重要,尤其是对于外贸企业来说,选择合适的保理方式可以有效管理资金流和风险。 1、风险承担方: 无追索权保理:保理公司承担买方(债务人)的信用风险。如果买方因破产或无力支付等原因未能偿还款项,保理公司无法向企业追偿损失。这意味着保理公司全权承担买方的信用风险。对于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,这种保理方式可以大大降低因买方违约而带来的风险。 有追索权保理:企业(卖方)承担最终风险。如果买方未能付款,保理公司有权要求企业偿还已融资的金额。也就是说,企业仍需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险。这种保理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较为常见,尤其适用于买方资信状况一般的情况。 2、融资成本: 无追索权保理:由于保理公司承担更大的风险,融资成本通常略高于有追索权保理。保理公司会根据买方信用状况设定相应的保理费或利率。 有追索权保理:融资成本相对较低,因为企业依然承担了买方不付款的风险,保理公司风险较小。 3、融资的预付款比例: 无追索权保理:因保理公司承担较大风险,预付款比率通常较低。 有追索权保理:考虑到保理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小,一般而言,预付款比例更具灵活性。 4、适用对象: 无追索权保理:通常适用于资信较高的买方,因为保理公司需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。对买方资信要求严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