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益世为拉脱维亚海产品加工企业提供200万欧元可循环信贷额度

德益世与拉脱维亚一家海产品加工企业达成合作,为其提供200万欧元的无追索保理融资额度。有了这笔资金,企业得以消除赊销的后顾之忧,转而集中精力拓展新市场,以及筹建产能更高的新工厂。

该企业以赊销方式出口到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和英国。有了德益世的融资,企业计划建造新的工厂,在提高产能和产品附加值的同时,提高环保标准。

面对快速增长的订单量,企业主动找到德益世来解决其资金压力。多轮投资后,企业在2017年实现了订单量翻倍,德益世的融资及时的解决了其随之而来的现金流压力,并能随着销售额的增加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运营资金。合作后,企业的领导层一致认为德益世是最适合其发展的融资渠道。

“德益世拥有的专业知识对我们的客户来说非常有价值。客户的目标是提高市场占有率,扩展新的市场。我们的服务恰好可以解其燃眉之急。”德益世冰岛负责人Sveinn Reynisson说。

德益世集团在全球各地设有办事处和分支机构,包括美国、中国、印度、中国香港、阿联酋、土耳其、孟加拉、巴基斯坦、冰岛、英国、西班牙、秘鲁、保加利亚、匈牙利以及德国总部。 通过集信保、融资和催收于一体的贸易产品, 德益世为全球出口商提供精简、灵活、一流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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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追索权保理和有追索权保理的区别?外贸出口企业如何选择?

无追索权保理和有追索权保理是两种不同的保理融资方式,主要区别在于应收账款买方(债务人)不支付时,保理公司是否有权向企业(卖方)追讨未支付的款项。这两种保理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尤为重要,尤其是对于外贸企业来说,选择合适的保理方式可以有效管理资金流和风险。 1、风险承担方: 无追索权保理:保理公司承担买方(债务人)的信用风险。如果买方因破产或无力支付等原因未能偿还款项,保理公司无法向企业追偿损失。这意味着保理公司全权承担买方的信用风险。对于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,这种保理方式可以大大降低因买方违约而带来的风险。 有追索权保理:企业(卖方)承担最终风险。如果买方未能付款,保理公司有权要求企业偿还已融资的金额。也就是说,企业仍需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险。这种保理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较为常见,尤其适用于买方资信状况一般的情况。 2、融资成本: 无追索权保理:由于保理公司承担更大的风险,融资成本通常略高于有追索权保理。保理公司会根据买方信用状况设定相应的保理费或利率。 有追索权保理:融资成本相对较低,因为企业依然承担了买方不付款的风险,保理公司风险较小。 3、融资的预付款比例: 无追索权保理:因保理公司承担较大风险,预付款比率通常较低。 有追索权保理:考虑到保理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小,一般而言,预付款比例更具灵活性。 4、适用对象: 无追索权保理:通常适用于资信较高的买方,因为保理公司需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。对买方资信要求严格。